关于做好2026年“五一”劳动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2026年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培训会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五一”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层层压实安全责任,确保假期实验室安全运行。
二、开展节前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各单位须做好节前实验室安全检查,通过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严格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检查要点(见附件1),开展全覆盖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要确保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完备可行,各实验室及公共区域的应急物品、应急设施功能完备、放置合规。
三、加强安全教育,强化风险意识
各单位要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规范意识和底线意识。未经安全培训或培训不合格、风险不清楚的学生,一律不得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相关导师须结合实验具体特点,对实验学生开展专项安全教育及应急处置培训,切实提高实验学生的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四、严格危化品管理,落实全流程管控
各单位须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尤其是对国家管制的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要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程做好保管、存放、收发及登记工作。
五、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定
假期有计划开展实验的师生,应通过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完成假期实验室使用备案工作(操作说明见附件2)。不开放的实验室应关闭水源、电源、气源,锁好门、窗、柜。
假期期间,实验人员须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规定,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实验过程中严禁擅离职守;严禁开展高危险性实验和夜间实验,若确需开展,须取得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并上报本单位分管领导批准;严禁未取得实验室安全准入资格的人员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严禁在实验室开展与实验无关的活动及饮食、留宿行为。
六、落实假期值班巡查制度
各单位应落实假期值班巡查制度,结合实验室开放情况做好假期值班安排。值班人员须每日开展安全巡查,并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并上报。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本通知要求落实各项工作,确保“五一”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无事故。
实验室安全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