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寒假期间
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确保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防范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思想引领,压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应强化风险意识、底线思维,认真学习并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等文件要求,各单位负责人要靠前指挥,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履行各级岗位职责。提前做好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部署工作,强化重点时期、重点区域的安全风险研判与管控,确保重大活动期间实验室安全万无一失。
二、规范信息化备案,强化应急值守
各单位应做好寒假期间开放实验室及相关实验人员的审查备案工作,明确拟于假期开展的实验活动危险性。针对危险源分布,落实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制度,加强寒假期间值班值守,制定完善应急预案,配齐应急物资,组织应急培训,确保值班人员熟悉处置流程,开展假期安全巡查并做好记录。
寒假期间正常开展实验的实验室应对拟开展的实验活动做好风险评估和防控措施,保证实验活动安全可控;严格落实实验室准入要求与实验安全操作规程,完善实验计划,尽可能减少假期期间危险废物的产生;不得开展高危险性实验和夜间实验,确需开展应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并确保实验期间不少于两人同时在场;严格落实卫生值日制度并定期开展安全自查,做好记录,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有序。
寒假期间不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应在进行全面的安全自查工作后,注意关闭门窗、水、电、气等。若有不可关机的仪器设备,相关实验室应确保仪器设备运行状态,设置必要的监控、报警装置。
三、加强风险防控,保障假期运行
冬季易发生寒潮、暴雪、冰冻等灾害天气,各单位应及时关注气象信息,注意天气变化,做好研判预警,防范由灾害天气引发的实验室安全事件。各实验室应注意高压气瓶、危险化学品与危险废物的使用与储存情况,注意仪器设备防寒保暖。考虑道路结冰情况,实验人员运送危险废物时,应采取合理防护措施。
四、其他说明
1、各单位所有计划开展实验的师生必须通过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http://slab.bnu.edu.cn)完成假期实验室使用备案工作(操作说明见附件),如实填报申请信息,于2月3日前由所在单位逐级审核批准。在系统中未完成备案的实验室一律不得开放运行,未完成备案的师生一律不得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
2、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实验室人员准入要求并监督落实情况,务必做到实验人员“达标准入,入前必考,考前必学”的要求,未经安全准入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实验人员严禁进入实验室。
3、各单位应保证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完备可行,联络渠道合理畅通。各实验室及公共区域的应急物品、应急设施等应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证功能完备。
4、药品库将在2月6日以后暂停管制类药品领用。经与危废处理企业沟通,寒假期间,暂定于2月4日、2月6日及2月11日开展危险废物集中分拣和处置,请各单位注意时间。若有变化,将于工作群中另行通知。
附件:《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假期实验室使用备案操作说明》
实验室安全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