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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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寒假期间

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确保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防范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思想引领,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各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关系,强化风险意识、底线思维,认真学习并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等文件要求各单位负责人要靠前指挥,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履行各级岗位职责

二、规范审查备案,落实分类监督管理

各单位应做好寒假期间开放实验室的审查备案工作,明确拟于假期开展的实验活动危险性围绕危险源分布情况,落实领导带班、工作人员值班制度,并切实开展假期实验室安全巡查工作

寒假期间不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应在进行全面的安全自查工作后,注意关闭门窗、水、电、气如有需要,应张贴封条。若有不可关机的仪器设备,相关实验室应确保仪器设备运行状态,设置必要的监控、报警装置,并制定定期巡查计划。

假期仍正常开放的实验室应及时上报所在单位,相关实验室负责人应对假期期间拟开展的实验活动做好风险评估并制定风险防控措施,保证实验活动安全可控。实验人员应严格落实实验室准入要求与实验安全操作规程,完善实验计划,尽可能减少假期期间危险废物的产生;严禁独自一人进行高危险性实验,实验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岗。开放实验室应落实卫生值日制度并定期开展安全自查做好记录,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有序

三、做好假期规划,细节保障日常工作

冬季易发生寒潮、暴雪、冰冻等灾害天气,各单位应及时关注气象信息,注意天气变化,做好判预警,防范由灾害天气引发的实验室安全事件。各实验室应注意高压气瓶、危险化学品与危险废物的使用与储存情况,注意仪器设备防寒保暖。考虑道路结冰情况,实验人员运送危险废物时,应采取合理防护措施。

以长假为契机,各单位应做好实验设备的安全检测工作,特别是接近报废年限、长时不间断运行仪器设备及其配件。必要时应依据实验计划,进行停机检修、维护与保养,确保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降低因故障停机带来的损失与风险。

各单位应依据实际情况填报《2023-2024学年寒假期间(1月8 - 2月17日)在用实验室统计表》(见附件),并于1月5日17:00前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实验室安全与设备管理处102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sc@bnu.edu.cn

其他说明

1.各单位应保证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完备可行联络渠道合理畅通。各实验室及公共区域的应急物品、应急设施等应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证功能完备。

2.实验室安全与设备管理处已安排值班人员于寒假期间负责部门常规业务性工作,如有需要,可联系相应值班人员。值班信息见实验室安全与设备管理处主页(ssc.bnu.edu.cn)。

3.自1月12日起,药品库将暂停管制药品领用。经与危废处理企业沟通,寒假期间,暂定于1月12日、1月26日开展危险废物集中分拣和处置,请各单位注意时间若有变化,将于工作群中另行通知。

附件:《2023-2024学年寒假期间(1月8 - 2月17日)在用实验室统计表》

实验室安全与设备管理处

202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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