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通知

所在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校内通知

关于做好2026年中秋节、国庆节假期

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假期将至,为切实保障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做好节日期间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就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压紧实验室负责人责任

各单位须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重点压紧压实实验室负责人的直接责任。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实验室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日常管理职责,做好本实验室安全自查、隐患整改和假期值守安排,确保实验活动安全可控,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二、聚焦共性问题,举一反三开展整治

各单位要对照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教育部、市教委等上级部门检查中反映的共性问题,举一反三开展全面自查,重点排查整治以下共性问题:

1.信息门牌与标识管理不规范问题。实验室信息门牌应规范设置,确保信息牌上的危险源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标识使用规范、清晰醒目,并随实验室危险源变化及时更新,坚决杜绝信息牌内容与实际不符、标识缺失或陈旧失效等问题。

2.气瓶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实验室气瓶罩应按照TST23-2021标准规定进行调整更换;使用窒息性气体的实验室须加装氧含量报警器,并确保其正常运行;气瓶应有效固定,分类分区存放,远离热源、火源和可燃物,防止倾倒、碰撞和泄漏。

3.危险化学品存放与管理不规范问题。危化品台账应及时更新,做到账物相符;存放应分类、分区、分柜,避免配伍禁忌;管制类化学品严格落实“双人双锁”和领用、使用登记制度;现场配备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或安全周知卡,确保实验人员熟悉危险特性及应急处置措施。

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做到检查有记录、隐患有台账、整改有闭环,并将所有检查记录、隐患台账、整改情况统一上传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

三、落实假期实验室备案与开放管理

各单位须做好假期期间实验室开放及人员备案审批工作,准确掌握关闭与开放两类实验室情况。确需开展实验的师生及校外人员,应通过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办理假期使用备案,经本单位审批同意后,相关实验室方可开放运行。未备案的实验室不得擅自开放。开放实验室须落实每日巡查并记录使用情况,实验时须两人以上在场,严禁学生独自开展高危实验,不得安排过夜实验。无教学科研任务的实验室须断水、断电、断气,关闭门窗。

四、其他说明

1.各单位所有计划开展实验的师生及校外人员须通过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http://slab.bnu.edu.cn)完成假期实验室使用备案工作(操作说明见附件),如实填报申请信息,并由所在单位审核批准。在系统中未完成备案的实验室一律不得开放运行,未完成备案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

2.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实验室人员准入要求并监督落实情况,务必做到实验人员“达标准入,入前必考,考前必学”的要求,未经安全准入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实验人员严禁进入实验室。

3.各单位应加强假期期间值班值守,确保应急预案可行、联络渠道畅通、应急物资齐备,并落实假期安全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遇突发情况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附件:《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假期实验室使用备案操作说明》

 

实验室安全与设备管理处

2026921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