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与设备管理处
实设处发〔2023〕4号
关于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近期中山二院某实验室事件引起广泛关注,为加强我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落实“防患未然,安全至上”管理理念,强化安全风险防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各实验室应建立、实施和维持程序,持续进行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估,实验人员开展实验室前应确保完成实验风险评估工作。实验安全风险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对化学品、生物试剂、生物因子、设备、工艺流程等危害及安全措施的评估;所有进入实验室人员活动的评估;安全管理体系(尤其是应急预案)适用性的评估;应急措施及预期效果的评估等。
二、做好实验全过程个人防护工作。
实验人员在开展实验前,应检查个人防护用品是否佩戴到位,确保个人防护用品与实验室等级、实验潜在风险预防相匹配。个人防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穿实验服;戴实验匹配手套;防护眼具;禁止饮食、吸烟、清洗隐形眼镜、化妆、储存食物、用嘴移液等。
三、做好微生物研究台账管理工作。
各涉生物实验实验室,排查本实验室微生物种类、研究所需实验室级别等信息,填写《2023年下半年生物研究台账》(见附件),于2023年11月24日(周五)前将电子版发送ssc@bnu.edu.cn。
附件:2023年下半年生物研究台账
实验室安全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