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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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与设备管理处


实设处发〔2023〕5号

关于实验室安全与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人员登记的通知

相关单位:

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号)和《教育部关于规范和加强直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17〕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规范化管理,对各单位实验室安全和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进行重新登记。请各单位予以重视,填写《北京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与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人员统计表》(附件1)。另2020年实验室安全督导员聘期已满,请各单位推荐不多于3名在职人员作为第二批次实验室安全督导员候选人,填写《北京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督导员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我处将对候选人遴选后进行聘任,并邀请督导员作为专家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或各单位互查。

请将相关材料于2023年12月15日12:00前报送。电子版发送ssc@bnu.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4号院北平房102室。

附件:1. 北京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与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人员统计表

 2. 北京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督导员候选人推荐表

实验室安全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12月5日




附件1

北京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与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人员登记表

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方式:


负责人及联络人

姓名

工号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办公地点


实验室安全分管领导

 

 

 

 

 

 


设备管理分管领导

 

 

 

 

 

 


实验室安全联络人


院系设备管理联络人

(各单位设备工作唯一联络人)


院系级实验室安全管理员

(如有多个,可自行加行)

 

 

 

 

 

 


督导员推荐

(如有多个,可自行加行)

 

 

 

 

 

 




























注:1人可多职。




附件2

北京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督导员候选人推荐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民 族

学  历

专 业

政治面貌

职  务

职  称

工  号

单 位

联系电话

E-mail

手 机

通讯地址

本人教育及工作简介

 

本人承诺:将积极配合学校安排的检查、指导工作,愿意投入时间和精力了解实验室安全的相关要求,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及互查活动。

  本人签名(或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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