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保障全校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将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居安思危,强化安全红线意识
各单位要深刻理解实验室安全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复杂艰巨性,把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情况研判工作,确保对本单位危险源底数清、责任明,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保障防疫和应急物资充足,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全面检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
各单位应安排安全负责教师对本单位实验场所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巡查,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应针对历次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核查,消除隐患。
各单位在自查整改完毕后,针对寒假期间需要关停的实验室,做到“四防、五关、一查”,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门、窗、水、电、气”以及检查未关停仪器设备,确保相关监控、报警设备的正常运转,并有定期巡查记录。
针对仍有学生开展实验的实验室,各单位应安排相关教师现场督导,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2022-2023学年寒假期间在用实验室统计表(1月2日-2月12日)》(见附件),并于1月5日12:00前,将电子版材料命名为“学部院系名称+2023年寒假期间在用实验室统计表”,发送至邮箱ssc@bnu.edu.cn。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后,提交至4号院北平房实验室安全与设备管理处102办公室。
三、防控疫情,严格人员进出管理
各单位应落实人员进出管理和登记,根据寒假期间的实验室准入制度,严禁无关人员及不具有对应实验室准入资格的人员进入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开展与实验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
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应按照学校防疫期间的开放要求,做好实验室通风和个人防护,实验前后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消杀处理。
四、其他说明
管制药品的审批将于2022年12月31日停止,请各实验室安全负责人根据需要提前购买实验药品,以够用为原则,禁止大量囤积。药品库将于2023年1月5日停止使用。
实验室安全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12月27日
附件: 2023年寒假期间在用实验室统计表(1月2日-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