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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维护实验室稳健运行,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38号)精神,保障实验人员生命健康,本次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充分理解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特殊意义和极端重要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强化责任担当,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自查范围

自查范围包括学校所有实验室,尤其是涉及危险化学品、生物样品、实验动物、辐射物品及装置、特种设备、高危设备等实验室。各相关单位应安排本单位各实验室指定明确的负责人员,以房间为单开展自查

有条件的单位应筹划组织一次实验室安全宣传或警示案例教育,风格可多样化,在校园网、微信号上开展宣传,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识别和应对风险、逃生避险、自救互救的技能。完成后应向实验室安全与设备管理处报备相关材料

、自查内容

1.对本房间钥匙发放情况和准入情况进行梳理,并建立登记台账。若该房间为暂时关停实验室,在汇总表中备注处标注“暂时关停”,可暂缓开展其他项目的自查。但各单位应注意排查该关停实验室的消防的安全风险,并演练应急情况下备用钥匙的使用。

2.按照《北京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自查表》(附件1)进行本房间安全自查工作,逐一检查本房间内存在的危险条目,并进行打分记录。

3.梳理本房间历次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项问题,特别是本年度自查和教育部安全检查中的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建立并完善本房间的实验室安全隐患台账。

4.摸底本房间重要危险源,包括危险化学品、生物样品、涉辐射物品与装置、气瓶等压力容器、高低温设备、高速机械设备、高压强磁场设备、特种设备、自制设备等,针对危险源种类,更新本房间安全信息牌。并填写《2022年实验室安全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送所在单位。

5.各房间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台账后报送本单位汇总,并立即开展整改活动,无法立即整改的,列隐患台账,制定整改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时间安排

1.实验室自查:11月28日-12月2日,对标《北京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自查表》完成实验室自查工作。填写《2022年实验室安全自查情况汇总表》报送所在单位并立刻开始开展整改工作

2.整改及单位汇报:123日-128各单位督促实验室完成整改,形成安全问题台账,对无法及时整改的问题形成整改方案,持续落实。各单位汇总《2022年实验室安全自查情况汇总表》后,邮件发送ssc@bnu.edu.cn备案。

3.学校复查工作:12月9日-12月12日,实验室安全与设备管理处组织复查实验室安全整改情况。

联 系 人:马

联系方式:18813138919

实验室安全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11月28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自查表

附件2:2022年实验室安全自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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