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复工方案
全国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但境外疫情暴发增长态势仍在持续,我国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大,国内防止疫情反弹的复杂性也在增加。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不断巩固防控战果,为确保实验室安全复工,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申请实验室复工并全面消杀
根据学校决定,各学部院系实验室复工前须填写《实验室安全复工申请表》(附件1),主管领导签字盖章,经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方可恢复使用,注意实验室恢复使用时,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应同时到岗,或书面委托有能力完成相关职责的人员到岗负责。
在复工前,组织人员对本单位申请复工的实验室开展一次全面的卫生清洁和环境消杀工作,重点对人员较为集中的教学实验室等公共区域位置进行消杀,消杀过程请做好实验室内各类化学试剂、仪器设备以及相关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为实验师生提供一个整洁卫生、安全放心的实验环境。使用消毒剂应注意安全,不要混合使用,使用酒精消毒剂应远离火源,并注意用后通风;使用含氯消毒剂应做好个人防护,避免皮肤、衣物等直接接触,同时要注意金属表面腐蚀问题。
二、对实验室安全进行全面自查
各学部院系应根据自身学科专业特点,以确保实验室安全为目标,在学生返校前,对所有实验场所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检查重点为危化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电气消防安全、废弃物安全、实验动物安全,以及应急处置器材设施检查维护等方面。检查过程中,要突出重点,多领域兼顾,对于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尽快落实,明确整改时间,确保各项安全隐患问题在复学前整改完毕,确保实验室能正常、安全、有序投入运行。收到复工申请后,学校也会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检查。
三、对实验室仪器设备进行清查盘点
在复工前各学部院系应对实验室所有的仪器设备要进行清查盘点,提醒设备使用人或保管人及时清理实验室内已到报废期限、已无使用价值的仪器设备,按流程清运到报废设备暂存仓库。同时,结合学院工作调整,对相关仪器设备做好资产变动工作。特别注意:重要仪器长期停用再恢复使用前,应对设备情况进行核查,严格按照设备说明书或操作指南要求 ,在满足恢复使用条件后,再按照规定步骤开机。
四、进行实验安全及疫情防控安全教育
各学部院系应根据自身学科专业特点,在复工前采取灵活多样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面向实验师生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及疫情防控制度、个人防护、消毒等实验场所疫情防控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实验场所内的实验安全与疫情防控安全。
五、落实实验场所疫情防控举措
实验场作为人流密集场所之一,要认真严格做好疫情防控方案并落实到位,实验室等公共场所实行人员限流,进入实验场所范围内密闭区域、人流密集或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区域应佩戴口罩,可以多开展科研类网络线上交流研讨活动,并且实验室要进行每日定期消毒并记录,如条件允许,应加强实验室通风换气,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半小时。
由于目前疫情防控任务仍然艰巨,各学部院系实验室管理人员仍要高度重视实验场所范围内的安全工作,从严落实管控措施与安全管理,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实验安全、仪器设备盘点、废弃物处置等工作,严防实验场所内疫情事故发生。各学部院系实验室管理人员如遇到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问题,应及时向实验室安全与设备管理处反馈,有关工作需要延长时间、改变方式等,也请及时沟通。
温馨提醒:由于之前各学部院系有极少数实验室在用,故5月15日前在用的实验室请填写《疫情期间在用实验室统计表》(附件2),5月15日后除在用实验室外准备复工的其他实验室,请填写《实验室安全复工申请表》(附件1)请各学部院系在复工前根据本方案进行相关工作,两份统计表电子版请于5月15日17时前发回邮箱:ssc@bnu.edu.cn。
附件1:实验室安全复工申请表
附件2:疫情期间在用实验室统计表
实验室安全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