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的统一部署,我校将在近期开展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在各学部院系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学校将组织现场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按照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需要校内各单位安全负责同志在本次工作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日常组织,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整改及时、到位。同时,也应进一步健全我校科研实验室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提升安全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本次工作范围包括学校的科研实验室和相关场所,重点检查涉及危化品及生物安全的相关场所。
三、工作安排
本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实验室自查自纠阶段(7月4日-7月12日)
1、自查以部、院、系为单位,编制(修订)2020版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汇编(院系级),包括: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奖惩制度、实验室安全培训与准入制度、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等,要求符合本学院学科特点。
2、总结近三年来,各单位发生的实验室安全相关事故及处理过程。
3、各部院系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附件1)对所属实验室进行全面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隐患台账(附件2),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并做好整改记录。
以上三项内容的电子版文件,请于7月12日之前,以部院系为单位提交至我处邮箱ssc@bnu.edu.cn。
(二)现场检查阶段(7月13日-17日)
各部院系继续落实各项整改工作。根据各单位提交的自查情况,实验室安全与设备管理处、保卫处及相关专家将组成检查组对重点科研实验室进行检查。检查程序如下:
1、查阅相关材料:查看自查报告和记录、规章制度、人员培训、安全检查台账、整改报告等。
2、现场检查:根据之前各次检查的情况、本次各单位的隐患台账及整改情况进行重要安全隐患的现场核查,并对部分实验室的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三)进一步整改及总结阶段(7月18日-7月24日)
各部院系根据本单位科研实验室的自查和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并形成整改报告,对到期无法完成整改的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做出说明,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实验室安全与设备管理处根据各单位报告形成学校整体报告,并对院系未完成的整改内容建立隐患台账并进行跟踪整改。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
附件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联系人: 翟宇 58805237 杨辉 58806388
实验室安全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