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目前全国的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常态化,为使全体师生在切实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能够正常、有序地开展教学、科研工作,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以及《北京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对新学期实验室复工工作作如下要求:
为确保实验室使用安全,在学生开学前,各学部院系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应根据自身学科专业特点,对各实验室进行全面仔细的安全排查,排查应包括辐射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物实验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水电气消防安全、废弃物安全、实验室环境卫生以及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等方面。在自查过程中,要多领域兼顾,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尽快整改,确保各项安全隐患问题在复工前整改完毕,以保障实验室正常、安全、有序地运行。
各学部院系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应结合疫情防控规定,建立并完善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动态更新危险化学品、仪器设备、人员出入等相关台账,特别需要加强对进出实验室人员的管理。督促各实验室切实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并配备好相应的防疫物资。
为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妥善处理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以及疫情防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项问题,在实验室自查基础上,各学部院系的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应制订并完善相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最大限度防止和减少意外事故对师生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若有突发事故发生,值班人员应第一时间通知保卫处、实设处以及相关领导。应急领导小组现场指挥,首先确定事故级别,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在对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初期情况的同时,进行现场先期处置,查明原因,进行隔离,现场监控。应急终止后,做好善后处置,调查评估,总结汇报。
本学期将采用线上课程与线下培训结合的形式加强师生的实验室安全及防疫安全教育。相关线上课程已在“北京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准入系统(试运行)”(http://aqpx.bnu.edu.cn)中开放,请各学部院系组织师生在开学前进行观看学习。线下安全培训各学部院系可按照学科特点自行开展。完成相应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方可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
请全体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充分认识到开学后防疫工作及实验室安全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学校实验室安全的相关规定,以高度责任感完成本职工作,共同迎接新学期的到来!
实验室安全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