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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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2年清明节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3月31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关于安全生产做出的指示以及4月1日市委常委会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为切实做好2022年清明节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

  各单位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担负起主要领导职责,全面落实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妥善安排好假期内值班人员,加强假期内对所属实验室的巡查,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

  二、开展自查,消除隐患

  各单位要结合前期学校《关于开展2022年度北京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对所属实验室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消除各类隐患。对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要关闭设备电源、水源和气源,并锁好门窗;对因教学科研任务确需使用的实验室,要做好备案,加强巡查,严禁在实验室内进行与实验无关的活动。

  三、严格管理,重点防范

  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危化品安全管理、特种设备、高压气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等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强化管制类化学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的规范管理,严格落实双人双锁保管制度,严防发生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等安全事故。对于假期需进入实验室工作的师生要加强安全教育,严格遵守学校有关实验室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实验室操作规程,特别注意做好“防盗、防火、防水、防电”等工作,在实验进行过程中操作人员严禁脱岗。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结合工作实际,安排值班和巡查,对重大危险源做好巡查和记录,严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若发生突发事件,应按应急预案立即响应,控制现场并第一时间上报实验室安全与设备管理处、保卫处等主管部门。

  

  

  实验室安全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