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我校设备用款申请审核单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大型仪器设备论证审批工作流程,加强设备购置资金预算管理工作,保障学校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我处与财经处联合启用新版《北京师范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用款申请审核单》《北京师范大学行政办公设备用款申请审核单》,自此通知发布之日起,旧版不再使用。新版审核单可在实验室安全与设备管理处网站—下载中心—设备管理栏目进行下载。
本通知仅适用于校级设备论证,院级论证仍按本单位在实验室安全与设备管理处备案的实施细则执行。
特此通知。
实验室安全与设备管理处
财经处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