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8号)文件要求,学校需要上报2020-2021学年(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贵重仪器设备统计数据,请贵单位认真如实填写相关数据。注意事项如下:
1、数据填报时间期限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
2、按照填报说明填写《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表》。其中使用机时指的是单台仪器设备学年度内实际用于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教学科研活动的总机时,并且包括必要开机准备时间、测试时间、必须的后处理时间。
3、通用设备使用机时1400小时/台/年为达标,专用设备使用机时800小时/台/年为达标,如有未达标情况请在表中备注栏内注明原因。设备使用机时0小时/台/年,单位提交电子版汇总说明。
4、2021年7月-8月设备使用机时中,有用户上机操作设备需填写《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机时统计表》。
请于2021年9月15日前经院系汇总后发送电子版至zxd@bnu.edu.cn。待电子版审核通过后再提交纸质版,纸质版须院系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张晓冬 联系电话:58800579
电子邮件:13910800172@163.com
实验室安全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