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防疫工作要求,为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制
各相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制,做好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情况研判工作,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寒假期间应安排专人定期对实验室进行巡查,确保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二、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面自查
各相关单位应根据自身学科专业特点,在学生离校前,结合白皮书工作问题对所有实验场所开展全面安全自查工作。检查过程中应突出重点、多领域兼顾,重点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安全、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电气消防安全、危险废物安全、实验动物安全以及应急处置器材设施检查维护等方面的问题。各项安全隐患问题应在2021年1月15日前整改完毕。寒假期间不使用的实验室,须在排查整改后关闭仪器设备电源、水源和气源,并关好门窗。
三、做好寒假期间在用实验室安全教育及疫情防控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各相关单位应严格控制寒假期间使用实验室的数量,非必要不开放。确因教学、科研需要开放的实验室,须填报《2021年寒假期间在用实验室统计表》(见附件),且必须开展实验室安全及疫情防控教育,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
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小组相关要求,加强人员进出登记、环境消杀、实验场所通风换气、个人疫情日汇报以及个人防护等工作。
四、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预案
各相关单位应根据存在的风险点,结合疫情防控完善事故应急预案,最大限度防止和减少意外事故对师生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值班人员要熟悉预案内容,特别是报告流程、前期处置方法等。
五、其他说明
管制药品的审批将于2021年1月11日停止,请各实验室负责人根据需要提前申请购买实验药品,以够用为原则,禁止大量囤积。药品库将于2021年1月30日停止使用。
请各单位按要求填写《2021年寒假期间在用实验室统计表》并于2021年1月13日17:00前,将电子版发至ssc@bnu.edu.cn,纸质版院系盖章送至4号院北平房实验室安全与设备管理处102室。
联系人:杨辉 联系方式:58806388
附件:《2021年寒假期间在用实验室统计表》
实验室安全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