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国庆中秋双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确保平安度过国庆节,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实验教学与科研活动顺利开展,结合学院要求和实际,请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经允许开放使用的实验室原则上应减少实验室人员流动。需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的人员,必须符合学院返校要求和规定,要严格遵守学校防控工作要求和各项实验室管理规定。禁止在实验室从事除实验以外的任何活动。禁止无实验任务或校外人员进入实验室。
二、加强假期实验室使用的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各类实验室使用记录。对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要做到关水、断电、断气并锁好门窗;做好实验仪器设备的维修、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后期正常使用。实验结束后,实验室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如有实验人员更替时需勤通风。
三、因教学科研需要使用实验室,须经所在单位批准,并安排专人负责。且在实验进行过程中,必须要有人值守,尤其是在进行化学反应实验、使用电炉、烘箱等加热设备时,实验人员不得离开。实验完毕或离开实验室时务必锁好门窗,并切断水源、电源、气源,以防火灾、爆炸、溢水事故的发生。实验室内门把手、水龙头等频繁接触部位,每天要早、中、晚各消毒1次;实验人员在开始实验前和实验完成后,要对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和设施表面、特别是其开关、按钮等频繁接触的部位和实验台面进行清洁消毒。
四、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按照公安机关的有关规定,管制药品必须办理备案和购买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购买使用。严格做好管制药品的存储和使用管理。确保存储条件、方式符合规范要求,严格执行专人专管,专柜保存,做好出入库台账;实验室废弃物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实行规范分类管理,做好产生和处置台账管理。及时转运,严禁私自囤积,乱排乱放,污染环境。严禁高压气瓶在不加固定防护设施下储存和使用。
五、各个实验室的门禁钥匙需专人专管,不得擅自外借他人使用,楼管需保存各实验室钥匙以备应急处理;不得在实验室烹煮食物、聚餐,停放电动车,严禁在实验室留宿,不得从事与实验无关的事情。
六、各单位应落实并宣贯符合本单位特点的实验室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必要的演练,发现问题及时修订;若发生突发事件,应按应急预案立即响应,控制现场并第一时间上报实验室安全与设备管理处、保卫处等主管部门。
实验室安全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