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与设备管理处
实设处发〔2020〕7号
关于《关于规范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的通知》的补充说明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维护学校环境和公共安全,我处将对于2020年9月15日发布的《关于规范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的通知》(实设处发〔2020〕6号)文件中附件1内容进行补充,具体如下:
废物类型 |
详细包装说明 |
包装方式 |
示例图 |
实验室 沾染废物 |
1、锐器与其他沾染物单独存放; 2、除锐器外其他沾染物。 |
锐器装普通纸箱装
注:如无带内衬的编织袋可把其他沾染物放置在普通垃圾袋内运至库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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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类 废物 |
1、动物尸体大小一般不超过体积为 20×20×20 cm; 2、含生物毒素废物包装前煮沸20分钟或121℃高压蒸汽消毒15分钟灭活; 3、普通塑料袋装。 |
普通塑料袋装 |
实验室安全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9月17日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5880 6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