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与设备管理处
(以上红头为方正小标宋体,字号根据发文机关长度调整实设处发〔2020〕14号
(红线与大标题之间空2行)
关于启动2020年《北京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白皮书》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提高师生实验室安全意识,现启动《北京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白皮书》工作,本工作主要目的是帮助各相关单位彻底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更好的保障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相关方案详见附件。现将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党政领导为本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请高度重视,安排专人配合相关工作;
二、实验室安全专家督导组拟于12月28日起进驻各相关单位,请各单位实验室专职安全员全程参与并准备相关材料;
三、请各单位更新“实验室基本情况统计表”(已发送至实验室专职安全员邮箱)。请将更新后的统计表于12月24日17:00前发送实验室安全与设备管理处邮箱ssc@bnu.edu.cn。
附件:1. 2020年《北京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白皮书》工作方案
实验室安全与设备管理处
(日期用阿拉伯数字)2020年12月22日一二三四
(日期先右对齐,空4字符。行文单位以时间为基准左右对称
(联系人:马宁 联系电话:58806386)
主送:各相关单位 |
抄送: |
实验室安全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12月22日印发 |
附件1
2020年《北京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白皮书》
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生态环境部、公安部等管理部门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各项通知精神,提高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结合相关单位实验室的实际情况,学校将启动北京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白皮书工作,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实验室安全督导组,开展全方位、深层次的实验室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我校实验室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提升安全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强化实验人员的红线意识,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 总体目标
全面排查各相关单位所有实验室的危险源类型、数量、状态、安全防范措施等实验室安全底数;详细分析各实验室安全和运行管理现状,对各实验室安全状况做出科学的评价,最终形成各单位的《实验室安全白皮书》,提高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实效性。
三、组织领导
本项工作在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实验室安全与设备管理处、保卫处共同组织实施,遴选校内外专家共同组成“北京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督导组”,通过进驻各相关单位,实现实验室全面安全检查与隐患梳理。
“北京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督导组”由校外专家和各相关单位推选的本校专家共同组成。根据检查种类分成5小组,各小组专家人数为4人,组长由校外专家担任,负责该组督导工作的组织、计划、分工和实施等过程,组员应积极配合组长工作,各小组配备秘书1人,负责联络督导组与各相关单位。
四、检查相关指标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各相关单位科研及教学实验室,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责任体系、规章制度、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实验场所、卫生与日常管理、安全设施、基础安全、化学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机电安全等,重点是各实验室危险源的全面分析及安全隐患彻底排查。
(二)检查流程
1.督导组进驻各相关单位,对科研及教学实验室进行排查,确定危险源类型、数量、状态、安全防范措施基本情况,对各级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拍照记录,并给出整改建议方案,形成《实验室安全隐患通知书》(下称通知书),发送各相关单位及实验室安全与设备管理处;
2.各相关单位须就《通知书》中各个安全隐患进行限期整改,并于指定时间内形成《实验室安全整改报告》提交实验室安全与设备管理处;
3.实验室安全与设备管理处依据《实验室安全整改报告》组织督导组对相关单位实验室进行复查;
4.督导组对各单位检查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编写《实验室安全白皮书》上报学校实验室安全与设备管理处并下发各相关单位。
(三)督查组成员及学院涉源划分
校外专家主要专业方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设备安全。
校内专家来自:保卫处、化学学院、环境学院、水科学研究院、物理系、地理科学学部、生命科学学院、核科学与技术学院、分析测试中心等。
学院涉源划分:(分为涉危化品、生物安全、辐射安全及机电安全四大类)
涉危险化学品院系:化学学院、地理科学学部、体育与运动学院、物理系、核科学与技术学院、全球变化与地球系统科学研究院,生命科学学院、环境学院、认知神经科学与学习国家重点实验室、分析测试中心、新材料研究院、水科学研究院。(12个)
涉生物安全院系:生命科学学院、认知神经科学与学习国家重点实验室、体育与运动学院、地理科学学部(中药资源保护与利用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环境学院、水科学研究院。(6个)
涉辐射安全院系:化学学院(南院)、地理科学学部(南院57号楼)、核科学与技术学院、物理系、分析测试中心、校医院。(6个)
涉机电安全院系:教育学部、天文系、心理学部、人工智能学院、数学学院、系统科学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统计学院及其他文科院系。
(四)督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涉危化品院系约为2天;涉生物安全院系约为1天;涉辐射安全院系约为1天。
督查方式:
1.请各相关单位党政领导务必高度重视,指定专人配合此项工作;
2.根据各相关单位学科和实验特点组建督导组,每组专家暂定4人(不含1名秘书),涵盖实验特征方向;
3.实验室安全与设备管理处会同督导组及院系安全行政领导、实验室专职安全员等共同召开白皮书工作启动会,落实责任人,制定各相关单位督导工作方案;
4.督导组应于督导工作结束后形成各相关单位《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5.各相关单位应于《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下达后指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无法立即整改的需提交整改计划,报于学校协商处理。
五、督查条款依据及检查结果
(一)安全检查条款依据
本次安全检查依据《北京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 12项(91条)检查要点对各学部、院系、中心、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
(二)检查结果
各督导组依据现场检查结果向相关单位及实验室安全与设备管理处发送《通知书》,各院系依据《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内向实验室安全与设备管理处上报《实验室安全整改报告》,实验室安全与设备管理处依据《实验室安全整改报告》组织督导组复查实验室,对依然存在严重隐患的实验室下发《安全隐患警告书》。
六、时间安排
2020年12月23日,召开北师大实验室安全白皮书工作启动会,公布北师大实验室安全督导组名单、分组情况及入驻各相关单位检查时间。
2020年12月24日之前,各相关单位修改实验室相关基础信息表(原信息表已通过实验室安全与设备管理处邮箱发送各相关单位),主要包括: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基本情况、组织体系及已有安全制度、所属实验室(以房间为单位)名称、数量、位置、负责人、疑似危险源等、对危险源已采取的主动防控措施等,上报实验室安全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12月28日-2020年12月31日,督导组进驻各相关单位,按照“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的原则,对每个实验室进行地毯式隐患排查,并编制《实验室安全隐患通知书》。
2021年1月5日-2021年1月12日,各相关单位按《通知书》要求对实验室进行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应给出整改计划及方案,于1月12日17:00前提交《实验室安全整改报告》。
2021年1月13日-2021年1月15日,实验室安全与设备管理处组织督导组对相关实单位进行复查并提出相关建议。
2021年1月18日-2021年1月20日,督导组根据检查、整改、复查情况,对该单位实验室安全问题及管理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组织编写《实验室安全白皮书》上报学校实验室安全与设备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