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秋季学期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与人员准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保障新学期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安全有序开展,落实“达标准入、入前必考,考前必学”的实验室安全人员准入要求,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号)、《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教科信〔2024〕4号)等文件规定,现就做好2026年秋季学期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与人员准入工作通知如下。
一、安全教育培训
(一)培训人员
所有拟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的人员,包括2026级本科生、研究生、新入职的教职工等。
(二)培训时长要求
各相关单位应根据实验室安全等级,分类别、分层次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具体培训时长要求如下:
实验室等级 |
准入安全培训时长 |
年度安全培训时长(准入后) |
Ⅰ级 |
不少于24学时 |
每年不少于8学时 |
Ⅱ级 |
不少于16学时 |
每年不少于4学时 |
Ⅲ级 |
不少于8学时 |
每年不少于2学时 |
Ⅳ级 |
不少于4学时 |
每年不少于1学时 |
(三)培训形式
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实行“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三级培训体系,依托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http://slab.bnu.edu.cn,以下简称安全系统)开展。
各二级单位和实验室可结合学科专业与实验特点,在安全系统中分别设置各级的必学课程及相应考核内容,并依托安全系统做好线下培训情况的记录与管理(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拟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的人员,须首先在安全系统中发起准入申请,按层级完成校级、院级、实验室级的培训内容(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
二、实验室人员准入
(一)考核方式
拟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的人员依托安全系统参加准入考核,成绩须达到总分90%及以上方为合格,未达标者可按规定重新参加考试。
(二)安全准入流程
拟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人员须依次完成以下环节,方可获得实验室准入资格:
1.完成安全系统规定的在线课程学习和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
2.接受所在实验室的现场安全交底与操作技能指导,内容涵盖实验操作规程、危险源辨识与使用须知、个人防护要求及应急处置流程等;
3.与所在实验室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承诺书》(承诺书须载明已接受实验室级准入培训且熟练掌握相关内容);
4.经所在单位审批通过后,正式获取实验室准入资格。
三、其他事项
(一)各二级单位要重点统筹部署,细化培训安排,压实培训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师生的安全教育培训与准入工作,务必落实实验人员“达标准入,入前必考,考前必学”的要求。
(二)各二级单位应制定本单位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填写本单位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表(见附件3),以“单位名称+2026年秋季学期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表”命名,于9月8日前将表格发送至邮箱:ssc@bnu.edu.cn。
(三)各二级单位请于10月30日前将准入考核通过情况报送备案,电子版以“单位名称+2026年秋季学期实验室安全准入情况”命名,发送至邮箱:ssc@bnu.edu.cn,纸质版经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送至实验室安全与设备管理处102办公室。
(四)培训与准入过程中如需帮助,可随时与我处联系。
联系人:杜佳忆 联系方式:58806652
实验室安全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8月26日
附件1:《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准入工作操作说明》
附件2:《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准入申请操作说明》
附件3:《2026秋季学期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