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与设备管理处
实设处发〔2025〕3号
关于切实做好北京师范大学
2025年实验室分级分类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前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及今年4月分级分类现场查验情况,发现部分二级单位仍存在实验室房间统计不全,危险源辨识不准确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各实验室以房间为单位,房间负责人(或安全员)通过实验室安全管理平台,依据《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自我评级操作流程》(见附件)开展2025年实验室安全评级工作。
2.各二级单位须对所属实验室进行全面清查,补充和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中相关数据,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形成真实可用的实验室台账并留档备查。
二、相关要求
1.各二级单位主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领导及安全员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并督促落实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2.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以房间为基本单位。涉及套间,走廊等公共区域的,须科学合理划定归属,明确安全责任。
3.以上工作请于2025年9月5日前完成。
请各单位按上述要求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如有疑问,可联系技术支持咨询。
联系人:杨辉
联系电话:58806388
技术支持:微信群
附件:1.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自我评级操作流程
实验室安全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8月28日
附件
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自我评级操作流程
流程一:收到平台评估任务的通知,请遵循信息引导进入评估页面,开始评估。
流程二:未收到平台评估任务通知或者新增的实验室房间,按照以下流程自我评级。